现将郎溪县2月15日12时至16日12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疫情情况
截至16日12时,我县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。
二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
1.省第十督导组成员、省商务厅副厅长杨本清一行来我县督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实地督查了开工企业(托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)、县级集中隔离点、开放式小区(安苑小区)等处,督导组还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做了具体要求。
2.印发《关于成立郎溪县企业(项目)开工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》,明确小组工作职责,对辖区企业(项目)开工复工开展防控组织管理、工作方案制订、防控物资储备、上岗人员摸排、员工健康教育、健康监测、个人防护、环境消毒消杀、工作场所通风、隔离观察点设置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。
3.截至15日,全县湖北返郎人员累计排查1730人(回郎时间全部超过14天),已全部开展随访。发热门诊当天接诊发热病人18人,累计治疗1500人次。
4.全县6个交通检测点检查车辆545辆(累计35103辆)、司乘人员977人(累计66497人);劝返车辆106辆(累计4035辆)、254人(累计7435人)。
5.全县生活物资总体储备充足,价格平稳。防护口罩市场化供应机制运行正常,社会面口罩供应有序。
重要提示:
(1)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人员或疫情接触者,发现酒席、宴会、聚餐、聚会等群体性活动,发现举报村(社区)不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,可拨打当地政府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。郎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电话:0563—7012951建平镇:7024106十字镇:7884001新发镇:7651001梅渚镇:7793822飞鲤镇:7820000涛城镇:7506004毕桥镇:7983002姚村乡:7932109凌笪乡:7609516
(2)疫情发生期间,如发现集贸市场仍有活禽交易、餐饮店营业、商贩哄抬物价、医疗机械及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等,可拨打举报电话:12315
(3)如发现网吧、KTV、游戏游艺场所、电影院、旅行社、景区和提供阅读服务的书店等人员聚集性娱乐营业场所仍在营业,可拨打监督电话:12318
(4)如发现宾馆、旅店、洗浴场所、民宿农家乐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各类公共活动场所仍在营业,可拨打监督电话:110
郎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2月16日